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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告知病史 當心權益不保

小許(化名)一年多前,跟保險公司買了壽險附加傷害險及健康險等附約,去年小許因「不穩定型心絞痛、高血壓」住院治療兩天。


出院後跟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時,保險公司以小許在投保前曾因「高血壓及高膽固醇」赴醫求診,投保時並未據實告知為由,不但不賠,還主張依保險法規定解除所有保險契約。


保險公司認為,根據保險法第64條,被保險人投保時有告知義務,小許投保前已經有高血壓及高膽固醇就醫,卻沒有據實告知,依法解除契約很合理。


小許則認為,他花了錢繳保費,保險公司也承保,現在因病住院要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才說他當初是帶病投保,小許認為沒道理,於是向保發中心申訴。


保發中心調處認為,小許在投保前幾年開始,就曾經多次用藥治療高血壓的情況,顯示小許在投保前五年就有高血壓的病情,因此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法第64條規定,解除小許投保的保險契約,應無不當。


許多人都知道跟保險公司買保單時,投保前身體如果曾經有過那些疾病,就醫、治療情況,必須盡告知義務,在要保書上據實填寫,但到底告知義務的內容,要多詳盡?


通常告知義務的範圍,限於保險公司要保書上的詢問事項,主要有兩種,一種是具體詢問事項,如五年內是否曾因高血壓、肝炎等就診;另一種是抽象的詢問事項,如兩個月內是否曾因疾病或傷害,經醫師診斷用藥等。


對於這些書面的告知事項,保戶最好據實告知,如果業務員說不用告知,最好要請業務員切結或再詢問清楚,以免發生紛爭,保險公司要求解除契約時,業務員不認帳,倒楣的還是自己。

【2010/05/22 經濟日報╱邱金蘭】

住院理賠 要看醫院定義

大多數人都有投保「住院醫療險」,但買了住院醫療險後,是不是「住院」都可獲得理賠,金管會保險局說,那可未必,必須要看住院的醫療院所,是否符合住院醫療險契約對「醫院」的定義。

依據住院醫療險所定義的「醫院」,是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的公、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,但不包專供休養、戒毒、戒酒、護理或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醫療機構。

保險局所處理的保險糾紛中,就有保戶去「診所」住院,結果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。大多數的診所都沒有住院設施,但有少數診所,有簡要的住院設備。然而因為「診所」不一定符合住院醫療險中所稱的「醫院」,保戶去診所住院,恐怕無法獲得理賠。

還有一些醫療院所,也不符合保險契約對「醫院」的定義,例如像國術館、接骨所、療養院等。

「復健醫院」算不算「醫院」也有很大的爭議空間,保險局最近一次修訂的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,放寬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是否將「復健醫院」納入住院醫療險保障。但目前大多數醫療險保單,仍然將「復健醫院」列為除外責任,民眾在復健醫院住院,將無法獲得理賠。

台灣已有完整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,對國人的醫療提供基本照護。但台灣保險市場有一個特殊現象,就是另外購買商業醫療險的情況相當多,很多人都覺得全民健保還是不夠,仍自行購買住院醫療險。

【2010/05/18  經濟日報╱記者/李淑慧】

單親媽媽養兩個小孩… 一定要買保險

 


經濟日報/提供
案例背景

曾小姐今年37歲,三年前與先生離婚,無贍養費,目前獨力扶養兩個小孩,老大明彥九歲,老二明依七歲。



曾小姐在某文教基金會擔任行政人員已七年,底薪3.3萬元,加上相關津貼及獎金,合計每個月薪資4.2萬元,但勞健保費用約扣繳1,400元,每年年終獎金固定1.5個月。

兩年前曾小姐在蘆洲買下屋齡八年的社區大樓,總價460萬元,頭期款90萬元,現在每月房貸本利攤還金額為2.1萬元,管理費1,200 元。

曾小姐也為自己和孩子投保醫療險、防癌險、意外險,總計全家人的保險費每月約4,000元,家用生活費每個月約1.3萬元。曾小姐目前尚有資產約100萬元,其中50萬元是股票,30萬元是基金,20萬元是活期存款。

因為單親家庭的緣故,曾小姐承擔許多的生活壓力和責任,她最大的心願就是看到孩子健康平安成長,且將來能順利接受大學教育。

曾小姐的疑問是,如果以目前這樣的家庭經濟情況,將來她能夠準備好足夠的錢讓孩子讀到大學畢業嗎?

 
 

理財策略/股六債四 存學費

以曾小姐的收入及支出來看,似乎無改善空間,曾小姐下班後需要照顧子女,可能難以進修來增加自己的工作能力。由於曾小姐薪資已超過台北縣政府社會局的規定薪資,也無法申請社會福利補助。

支出中,貸款支出占比達51.35%最高,其他支出縮減的可能性也很低,且考量房地產具居住效用,未來可作為退休資產來源,不宜賣掉。


確保財源 防止收入中斷

曾小姐的財務暴露在很大的風險下,主要是她是家庭唯一支柱,如果失去工作能力,醫療險或許可以支應醫療費用,但不足以支應收入中斷時的支出,更不用說房貸及準備教育基金。

因此曾小姐理財目標應該有兩個,第一是當收入中斷或遭逢不幸時,可以有錢繼續照顧小孩;第二則是邊工作邊存教育基金。

針對第一個目標,建議透過保險解決。對曾小姐這樣的單親媽媽來說,當收入長期中斷,家庭中並沒有其他人可以伸出援手,保險就可以發揮功效,還清貸款、補足生活費及教育基金缺口。


投保金額 接軌財務缺口

在預算有限下,曾小姐可購買定期壽險,一旦發生不幸,可使用部分資金償還貸款及補足教育金。定期壽險應考慮投保金額為目前貸款餘額及教育金缺口。

在貸款餘額的部分,曾小姐目前貸款餘額為342萬元,扣除手上現金及其他資產約100萬元,缺口為242萬元。至於教育金缺口,一個小孩上大學的一年學費及生活費約26.6萬(生活費每月1.3萬、私立大學學費5.5萬元),假設學費及生活費成長率皆為3%,曾小姐九年後要支應的教育金缺口約為107.06萬元。

也就是說,曾小姐的總缺口是242萬元加107萬元,約為350萬,因此應投保定期壽險金額為350萬元,假設保險期間為20年,每年應繳交約1萬2,000元保費。

如果以6%的報酬率計算,九年後曾小姐兩個子女的教育金支出約258.62萬元,因此曾小姐第二個理財目標,是九年後能籌措到258.62萬元,若有不足,可以選擇借出已償還的房貸或辦理助學貸款。

由於曾小姐已增加保險支出,每月淨儲蓄降低為6.43 萬元,每月約可結存5,000元。

現有房子以外,曾小姐約有100萬元資產,若保留20萬元現金為緊急準備金,可以投入資產為80萬元。假設投資報酬率為6%,九年後累計的金額有213.48萬元。

長期平均報酬率以6%計算應屬合理,曾小姐僅要注意做好資產配置,如股票資產60%,債券資產40%。避免短線進出市場,用定時定額方式也是另一個選擇。

【經濟日報╱文/廖慶憲(CFA、證券分析師、CFP)、葉俊佑(CFP)、李育泰(證券分析師、CFP)】

媽媽 請你要「保」重

一年一度的母親節即將來臨,隨著時代的變遷,媽媽的角色日趨多元,國際紐約人壽將媽媽分為準媽媽、職業媽媽、主婦媽媽、單親媽媽及高齡媽媽五大類型,並分別依據各生涯階段與處境等不同風險考量,給予這五類媽媽們該如何做好保險規畫建議,希望所有的媽媽們都能善用保險功能來規畫退休生活,讓自己擁有一個玫瑰人生。

準媽媽

現今社會,晚婚族越來越多,連帶地生育年齡亦往後遞延,晚婚、高齡產婦的趨勢也讓嬰兒罹患先天性疾病的比率跟著提高,因此,產婦除了必須確實產前檢查外,最好也計畫在懷孕時為孩子事先規畫保障。

國際紐約人壽行銷長黃振國指出,一般產檢只能檢查胎兒結構發育是否異常,對於功能性異常如智能發育及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,則需等胎兒出生之後才能進行檢查,因此建議可透過胎兒險商品,來降低新生兒出生異常時可能帶給家庭心理及經濟的衝擊,讓自己及新生兒多一分保障及安心。

另外提醒,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機率會比正常人高,通常保險公司對於孕婦投保要求比較嚴格或者有一定之限制,所以建議有懷孕計畫的女性,最好能於孕前購買健康醫療險,以便保障期可以涵蓋妊娠期。


職業媽媽

此類型媽媽需要負擔家計,因此更需要透過保險做好風險控管,其中「壽險」就是必保的險種,再搭配投保重大疾病險與醫療險,為自己的健康保個險。此外,職業媽媽們因為有穩定收入,有多餘的資金之餘還可以考慮購買分紅保單或投資型保單,來為自己創造更多的財富。


單親媽媽

不但得獨立負擔財務,所有的子女教育費與房貸更是得一肩扛,因此保險的規畫必須是全方位,可以透過高額的醫療險、意外險及壽險做好保險基本保障。但若是預算有限,可考慮同時兼顧醫療保障與儲蓄還本的商品。單親媽媽在肩負撫養子女的經濟壓力下時,依然兼顧到家庭的風險保障。此外,單親媽媽日後的退休金也得先未雨綢繆,所以應購買儲蓄險或投資型保單,及早為自己儲備退休金。


主婦媽媽

因非家中經濟的主要來源,因此在保險保障上,最重要的就是投保醫療險及重大疾病險,避免因為健康亮紅燈而拖垮家中經濟。


高齡媽媽

已屆退休年齡的高齡媽媽,保險保障應著重在健康險,另外並建議可以利用分紅保單或年金險來因應即將到臨的退休生活。

【2010/05/06 聯合晚報╱記者葉憶如╱台北報導】

標籤: 保險規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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