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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保險經紀人考照班(桃園班)

100年保險經紀人考照班(桃園班)
取得證照是永續經營的磐石,今日不做明日就會後悔!

課程內容/上課日期/上課時數【總計182小時
保險法規概要 10/30。11/6、13、20、27。12/4、11、18。  56小時
保險學概要  12/25。1/8、15、22、29。2/12、19、26。  56小時
風險管理概要 3/5、12、19、26。    28小時
保險行銷概要 4/2、9、16、23。    28小時
模擬考    考前第二週        7 小時
模擬考講解  考前第一週        7 小時


上課時間:每週六上午9:00~12:00、下午1:00~5:00 【99年10月30日開課】
上課地點: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57號5樓【近中壢新屋交流道】
考試日期:100年6月11日。
費 用:30,000元(書費另計)


聯 絡 人:吳雪玉小姐
行動:0916-100364
e-mail:axq318@ms31.hinet.net
TEL:03-4020990
FAX:03-4926765


講師簡介:吳慶明 老師
【專線:0928-073721】
●人身保險經紀人及財產保險經紀人個人執業
●2001年起主辦保險經紀人考照班
●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第二屆副理事長
●中華保險服務協會第三屆監事



99年本班錄取人數:人身保險經紀人20人

30410003張馨云  30410014許光評  30410193王怡鈞 
30410125鄧光茗  30410036陳妙珍  30410034郭象玲 
30410022吳玉綉  30410124詹志強  30410010蔡宏智 
30410066曾玟萍  30410020陳惠倩  30410101余秋光 
30410033趙永芝  30420079劉玉鳳  30410113陳姿妤
30410264黃胤文  30410143陳麗惠  30410333黃繼聖 
30410233賴純真  30410153曾月霞


99年本班錄取人數:財產保險經紀人18人

30310164葉慶源  30310046戴嘉宏  30310104石建峯 
30310195相元翰  30310291劉秀桂  30310039蘇家慧 
30310037吳春樺  30320024蔡璧安  30310031周建國 
30310021洪玉娟  30310159吳雪玉  30310101呂燕嬌 
30310033曾德麟  30310307連建定  30310157蔡宗聖
30310004徐寶貞  30310019古滿珍  30310109李欣佛 


禍記5步驟 好險權益不漏

國人用車頻率增加,一旦發生車禍事故該怎麼處理呢?

列出5點事故現場處理方式,在交通事故發生時保障自身權益。步驟如下:


1.放置警告標誌:立即熄火停車,打開汽車雙黃燈警示後方車輛,同時應在車身後方適當距離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,以避免後車追撞。


2.是撥電話求助:撥打110報警處理,詳細說明發生車禍之地點及概況,如發生人員傷亡,請告知警方協助調派救護車將傷者 送醫急救。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,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。


3.是畫線定位或用相機照下車輛相對位置:可利用口紅、石頭等作為劃線工具,或使用相機、照相手機將重要物證(如雙方車牌、人員物品位置、車輛毀損情形、煞車痕、刮地痕…等)及現場景況拍攝下來,以備將來車禍鑑定或訴訟時之佐證資料。


4.是移車至路旁:無人傷亡時,且已完成步驟三者,可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阻礙交通。有人傷亡時則不要移動,保持現場完整。


5.等候警方處理:在警方抵達後會繪製現場圖,作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之依據,此時請注意對方是否為無照或酒後駕駛,若懷疑時應於現場主動向警方提出並做酒精含量測試及列入記錄。待相關現場資料蒐證後,警方便會請當事人確認車禍現場圖及筆錄,應詳細核對檢查無誤後才能確認簽名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
國泰產險林明毅表示,民眾若有投保汽車保險,切忌私下和解以免影響理賠權益,記下對方車型、車號、姓名及聯絡方式,並盡速於車禍事故發生起5日內,攜帶警方開立的事故登記聯單、行照、駕照、被保險人印章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

建議民眾平時開車養成多注意、不違規、不搶道的好習慣,避免交通事故發生,讓行車更平安。


【2010/10/07 聯合晚報╱記者葉憶如╱台北報導】


您保意外險了嗎? 意外險保障足夠嗎?


Yes保險-意外險比較王,讓您一次購足。

銀行販賣保險? 金管會研議

你在銀行分行買的保險商品,是誰賣給你?

答案可能是
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公司,但發生消費糾紛時,銀行往往沒有協助處理;為了讓提供場地的銀行「權責相符」,金管會正在研議,是否透過銀行設立保經保代部門,由銀行直接負責。


按照現行的做法,銀行是透過100%轉投資的保經、保代子公司,在銀行分行設立櫃台,同時,為了避免客戶發生,明明是要存款,最後卻因為沒留意,反倒買了保險商品的情況,銀行必須將保經代另設櫃台並做明顯的標示,以和銀行的存款櫃台,有所區隔;少部分銀行由於沒有100%轉投資的保經、保代公司,因此,會和其他保經、保代公司合作,提供保險商品。


對於非金控的銀行,分行所設的保經、保代櫃台,雖然是銀行在主導,但發生消費糾紛時,多是由登錄為保經代業務員的保經代櫃台處理,銀行沒有在第一線處理,也因此,金管會正在研議如何讓「權責相符」,官員指出,銀行銷售保單,但卻不必負行銷責任,而是由轉投資、資本額不高的保代公司負責,所以應比照財富管理、信託部等,設立保代或保經部門專門負責。

【2010/10/04  聯合報╱記者薛翔之╱台北報導】

[新聞]保單審閱期 不討好

壽險保單三天審閱期新規定9月1日上路後,實施至今未滿一個月,但市場已經「雞飛狗跳」,保險公司電話行銷業績更大受影響。

除了業者對審閱期新規定「頭大」,不少消費者也嫌麻煩,索性自動放棄審閱期的權利,使這項名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措施,政策美意大打折扣。

一家大型壽險公司總經理私下抱怨,三天審閱期新措施實施才不久,就已造成電話行銷業績明顯下滑,不少客戶無法接受、嫌囉嗦,乾脆不買保單。
他認為,這項措施很不便民,甚至影響交易順暢性,建議主管機關重新檢討,最好能夠取消。


業者指出,壽險公司原本就給予客戶十天的「猶豫期」,即客戶投保後,若對保單不滿意,可以在十天內要求棄撤、即取消保險契約。

9月1日起則又多出為期三天的「審閱期」,要求保險銷售員在民眾投保前,必須將所有保單條款內容拿給客戶、放在家裡看三天、才能決定是否投保。


表面看起來,消費者應可獲得更周延的權益保障,但業者指出,保險公司原本為免業務人員銷售時可能解說不清,造成客戶買了保單後又後悔,便提供保單「猶豫期」機制,已廣義包涵保單「審閱期」的效果;兩項規定都實施,只是增添保單銷售作業的麻煩。


一家電話行銷業務比重頗高的壽險公司主管表示,如果消費者主張不必看保單條款,就可免除掉三天審閱期,但壽險行銷人員依規定不能引導消費者放棄權利。



【2010/09/23  經濟日報╱記者葉慧心/台北報導】

[新聞]終身醫療險 理賠有上限

人類平均壽險普遍延長,少子化問題也日益嚴重,估計再過15年,全台灣將有一半的人口是老年人,在超高齡社會結構下,想靠別人來養活自己將愈來愈難,老年醫療費用將成為現代人規劃壽險保障的重點。

壽險專家建議,民眾應該在有經濟能力的時候,及早規劃與準備未來的醫療支出,避免老年生病需要大筆醫療開銷,拖累家庭經濟。

近年終身醫療險商品頗受歡迎,壽險業者提醒,醫療保障規劃重點應放在萬一生病時,理賠額度是否足夠應付實際病房以及其他醫療支出,終身醫療險的保障雖然可以在一輩子任何時間點使用,仍有些地方值得消費者特別留意。

以市場的帳戶型終身醫療險來看,設有總額上限,未來還是可能面臨額度提早用完的風險,若要購買足夠的醫療險保障,宜將此一因素考慮在內;且醫療險保單大多只承保到79歲,且保費費率在60歲後就變貴很多,消費者最好趁年輕投保。


【2010/09/09 經濟日報/記者/葉慧心】

[新聞]首張自行車保單 上路


自行車近年來成為國人最熱門的休閒運動,產險業者設計國內第一張自行車保單,將自行車責任險、
傷害險、碰撞與竊盜等損失全部納入,解決國內上百萬人次的單車族買不到保障的問題。


首賣自行車保單的泰安產險總經理陳嘉文表示,國內一年機車的銷售量約60萬輛,隨假日休閒風、環保風的盛行,自行車去年的銷售量突破百萬大關,平均每個家庭有1.8輛自行車,顯示自行車普及率不亞於機車。

由於機車可投保強制險、任意險等保障,龐大自行車族卻沒有任何保障,該公司因而興起研發自行車保險。

由於自行車輕便且單價不高,被保險人必須與
意外險一起購買,依保額不同,年保費從1,295元至6,000多元不等。

自行車
保險主要保障是「責任保險」,泰安產險表示,如同政府規定汽機車車主投保「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」一樣,騎車上路不慎撞傷他人或撞壞物品,可能衍生自行車主的賠償責任,就可由保險公司來分擔。

舉例來說,日前有林姓高二學生,騎自行車未靠右行駛,造成後方超車的機車騎士碰撞、骨折,並休養九個月,進而向林姓高中學生求償77萬元,這類損失就是「自行車責任保險」的承保範圍。

第二類保障是「自行車傷害保險」,主要是保障騎自行車常見的外傷、骨折、住院、甚至重殘、身故等,來強化自行車的專屬保障,被保險人可選擇15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的保額。

由於國人仍有七成以上騎自行車未戴安全帽,為提倡交通安全觀念,泰安產險考慮針對單車族配戴安全帽所發生的事故,自動增加給付額度,以鼓勵單車族配戴安全裝備。

由於日本自行車竊盜險已逐漸普及,美亞產險也積極研擬自行車失竊險的可行性,而泰安產險目前是提供2,000元的失竊限額保障。


 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洪凱音/台北報導】

[新聞] 兒童保單 規劃空間更大

保險法修法後,取消對15歲以下兒童保單的死亡給付理賠,
保險業者認為,這項禁令實施,對兒童的壽險及儲蓄險規劃反而有更大資金運用空間,父母可為孩子做更多
保險規劃


保險公司因應保險法修正,已調整兒童保單內容或陸續推出新商品,其中多數為儲蓄險及投資型保單。

錠嵂保經經理江凱偉指出,今年2月保險法修訂後,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不能再有死亡保險金給付,由於不溯及既往,對於修法前即已購足保障的兒童,影響不大。
意外險屬「一年一約」,且通常是附屬在主契約,也沒有保證續保機制,15歲以下兒童投保意外險在之前修法後面臨保險死亡給付無效,必須稍作調整。

但這反而可給父母更大的空間為子女規劃保障,以儲蓄險為例,過去因牽涉喪葬費用保險金有200萬元上限限制,保額無法提高,每年可領到的生存保險金有限;
修法後因沒有200萬元喪葬費限制,消費者反而可買到更高額度的儲蓄保單,相對每年可領回的生存保險金也會較高,更符合為子女規劃教育金的需求。


子女的保費多是由父母繳納,萬一父母失去繳費能力,會影響孩子保險權益。
保險業者建議,可再附加「豁免保險費附約」,雖會增加保費成本,一旦父母因死亡、重大傷殘等事故、無力繼續支付保費時,在孩子保單契約存續期內,仍能保有相同的保險權益。


保險業者建議,「保守型父母」通常會以保本為主要訴求,可藉由分紅保單或不分紅保單,確認保單在某一年限時可確定享有一定的保單價值。

「穩健型父母」除了分紅或不分紅保單,可再購買投資型保單,在基本保障外,還可領取投資收益。至於風險承擔能力較高的「積極型父母」可投保投資型保單。

【2010/08/17 經濟日報╱記者葉慧心╱台北報導】

標籤: 保險規劃

保險「海豚條款」8/12上路

金管會對保險業務人員訂定的「海豚條款」,12日上路,從事保險招攬的業務人員酬金必須與風險結合,而且不能慫恿保戶違反告知義務,或以不當手段唆使保戶轉保、退保或貸款等。

「海豚條款」主要是希望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招攬人員酬金,必須跟風險結合,不要像海豚表演一樣,「一跳上來,就給他魚吃」,業務員一賣商品,就發給高額酬金,完全不顧未來的可能風險。

金管會官員9日表示,金管會已在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」中增訂相關規定,日前發函提醒保險業者,這些新規定將從8月12日起生效,屆時保險公司訂定內部業務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中,必須納入相關規範,否則將依保險法規定處以罰鍰。

根據新規定,保險業訂定內部業務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時,應包括業務人員酬金與承受風險及支給時間的連結考核,也就是所謂的「海豚條款」,酬金不但要跟風險連結,長期保單也不宜一次支付佣金。

還有,保險招攬人員不得慫恿保戶違反告知義務,或以不當的手段唆使保戶辦理退保、轉保、縮小保額、繳清、展期或貸款等行為。此外,也不能以誇大不實、引人錯誤的宣傳、廣告或其他不當的方法,從事招攬。

金管會官員表示,這些都是保險業務人員從事招攬時常見的紛爭及缺失,希望保險公司在內控制度規範上納入管理,以減少可能的糾紛,並維謢保戶權益。

金管會並明訂,保險酬金支付對象不能跟要保書上的招攬人員不同,以避免不具招攬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,以「掛件」方式招攬。此外,為明確規定保險業利用
保險業務員、保險代理人、保險經紀人、電話行銷、電視行銷、銀行保險等各種通路,招攬業務,必須依不同行銷通路別及其特性,訂定應遵行的事項。


【2010/08/10 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